湖北省黄冈市颁行“五个一律”管理办法
全面推广村级费用“零招待”
“若有哪位党员干部下村,被派餐到豪华酒店、山庄、农庄等地点的,一律要予以责任追究。”这是湖北省黄冈市委一位常委的明确表态。7月13日,笔者从该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市制定并颁行《关于村级招待零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五个一律”,全面推广和强化村级费用“零招待”。
针对过去一些村组难以抵制上级有关部门和干部下乡吃喝超标的问题,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减轻基层负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中央关于新形势下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若干意见。该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并颁行了该《办法》。
村级招待一律实行零费用。该市明确规定,在村级组织一律实行“零招待”,严禁使用村级集体资金列支或变相列支招待费,严禁转移或摊派村级招待费用给农户或其它村办企业。
村级招待一律实行派餐制。该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直单位(含双管单位,下同)和各乡镇(场)工作人员因公下乡原则上能返回的返回,能在乡镇就餐一律在乡镇就餐,确因工作需要不能返回需在村级就餐的,实行村级派餐。村级派餐一律到村干部或农户家中。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场)工作人员在村级派餐,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在村级就餐要现场支付就餐费用。原则上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标准。需要村级工作人员陪同的,村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多于两人,陪同人员费用由下乡单位支付。
村干部在本村内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发生招待费用。凡是出村因公务活动而导致误餐的,由公务活动事项发放误餐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30元,各村必须建立健全公务活动台帐,台账内容包括公务事由、时间、召集人、参加人等。误餐补助必须与台账相符。
下乡人员一律填写《下乡报餐单》。该市明确规定县市区直属单位和各乡镇(场)下乡工作人员必须完善下乡派餐制度,建立下乡派餐台账,对确因工作需要实行村级派餐的要完善相关手续,及时报销相关费用。下乡工作人员要如实填写《下乡报餐单》,报餐单作为报销原始凭证,回原单位报销。加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各村每季度要把审核后的财务情况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布内容须详实、细化,不得流于形式。各乡镇“三资监管和代理服务中心”要强化村级报账、票据审核、村务公开的监督管理。对下乡就餐派餐情况一季一公示,半年一汇总。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予以责任追究。该市明确规定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的,由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及单位予以责任追究;村级发生招待费支出的;派餐到豪华酒店、山庄、农庄等地点的;超标报销派餐费用的;不支付或折扣支付就餐费的;不及时报销实际发生派餐费用的;虚假、冒领误餐费用,或将误餐费用作为单位福利发放的;存在招待费搞变通、转移、摊派或做假账的。目前,该市所属各县市区均在积极落实上述各项规定。(黄纪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