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层集体塘库资源家底不清、权属不明、管理缺失、集体资源流失等问题,英山县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以集体塘库为切口,聚焦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违纪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农村基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对比数据清,让“消失塘”重现。通过调取县水利湖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档案管理等部门数据,对由于自然灾害、水土流失等因素,造成干涸、沙埋甚至损毁等外观已经改变“消失的”集体塘库进行重新确认核实并登记造册。通过乡镇自查和部门平台数据比对,实现了农村集体资源的全面普查,让“消失的”集体资源重新确认,增加了集体资源的规模。目前,全县合计新增确认登记塘库1056口,面积864.2亩。
协商处置清,让“流失塘”回归。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县乡两级组成工作专班,对各乡镇起底摸排上报的有关集体塘库被侵占,造成集体资源流失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门梳理,对于清晰明了且愿意协商的问题线索,通过专班人员与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针对有分歧且不愿配合的问题线索,专班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及司法等部门进行联合核查,开展综合处置。如,温泉镇大垴寨村反映上报村徐塆水库被村民长期占用养鱼,通过专班调查核实处置,收回了该水库的所有权,让流失的集体资源重新回归集体,使权属更加清晰。通过此项行动,目前全县已促使共计31口、462亩“流失”塘库归还村集体。
实地调查清,让“隐身塘”现身。针对集体资源违规发包、不签订合同发包或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现象,县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对内核查发包合同、财务账目,对外组织村民座谈的方式,让违规发包未产生收益的塘库“现身”。如,红山镇叶坊村叶坊村水库承包人未按期履行承包手续及时缴纳承包租金,经镇专班和村两委追缴,追回租金0.4万元。截至目前,通过实地调查,全县共计查出29起不签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问题,重新规范签订合同29份,追回集体资金15.7万元。
规范管护清,让“孤儿塘”脱孤。实行塘库长制,对暂时没有发包价值和无人管护的塘库,制定专门的农村集体闲置塘库管护协议,通过明晰权属,落实管护责任人权利和义务,加强对无人管护塘库的管理,让集体资源管理更加规范,防止集体资源无人管护造成毁灭。目前,已在全县组织并签订农村集体闲置塘库管护协议1300余份,覆盖塘库18000余亩,通过全面落实管护协议,实行全县塘库专人负责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