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风纪》刊发团风县委书记何永红署名文章: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中共黄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冈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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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风纪》刊发团风县委书记何永红署名文章: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水平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来源:黄冈市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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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风纪》  刊登截图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多次强调要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出台,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作为谋划推动巡察工作的县级党委,团风县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履职尽责,不断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找准“着力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对权力运行的有效规范,是对制度机制的修正完善,是对问题的及时纠偏,体现的是被巡察单位的担当作为。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地见效,关键一步就是抓实整改工作,要害在于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问题整改是巡视巡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抓问题整改必须放到巡视巡察大局中来审视对待,自觉摆正位、站高位。要牵住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是否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决在政治上对标、思想上看齐,坚决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要求全落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把握、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问题,激发干部内心的原生动力,使其充分认清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并潜移默化为主动担当的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引擎,切实在思想上破冰,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实现“要我改”向“我要改”的转变。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突破固有思维。巡察作为巡视监督在基层的有效延伸,必须着眼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在问题整改上推陈出新,确保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一直以来,团风县委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对问题整改明确要求,点到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建立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机制,压紧压实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建立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报告巡察反馈事宜和巡察反馈意见书面抄送分管县领导的“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反馈的“双反馈”制度,进一步传导整改工作压力。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工作作风。巡察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统揽、扛起责任担当,以严格标准、务实作风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切实做到“三个防止”,防止出现只看具体问题是否得到纠治、不看问题背后的问题是否见底归零,防止出现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防止出现空喊口号不作为、消极怠工不尽力等问题,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二、把握“关键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巡察整改要见底见效,离不开持续督导检查。要想抓实从巡察反馈到“回头看”的各个环节,力戒巡察整改打折扣、走过场,就必须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一是建立签字背书机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对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负责,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类型,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报告须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上报,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让其认真履职、敢于担当。

二是建立清单整改机制。每轮巡察反馈问题后,被巡察单位坚持“对症下药、靶向治疗”,针对反馈问题细化“一个方案”“三项清单”,即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确保每个问题都有具体明确的对策措施,拿着就能用、照着就能做,明确标准时限、强化过程管控、严格检查把关,特别是对一些重难点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亮明态度、坚定决心,逐条逐项“过筛子”,研究制定严谨周密的整改“施工图”,不让纸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蒙混过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是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发挥好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的作用,通过把关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指导、建立追责问责制度,助推巡察整改做细做实。巡察意见反馈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及时跟进,对被巡察单位研究制定的整改方案、清单要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围绕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等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整改工作精准施策、高效推进、不留死角。采取定期不定期监督指导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分析研究,对单位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提出整改意见,做实对账销号。

四是建立通报督促机制。旗帜鲜明扛起领导之责,县委定期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汇报,县委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统筹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抓好问题的常态跟进解决。每个阶段集中整改后及时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会,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整改述责,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送给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


三、明确“落脚点”,注重发挥整改长效

巡察整改不能抓一阵松一阵,只有越抓越紧、越来越严,才能切实发挥好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

一是由点及面,严肃追责问责。如果说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问责就是确保巡察监督成效的“杀手锏”。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出现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坚决、治理不彻底、问责不规范等情况,由纪委书记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严肃批评,情节较重的由县委书记直接约谈。对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是由浅及深,开展专项治理。巡察取得实效的最好办法就是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好,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桩桩有反馈,才能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透过问题本身看到问题背后的本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按照“同类问题专人负责、违纪问题专门调查、倾向性问题专项整理”的要求抓好系统施治。涉及条线问题,上下联动整改;涉及行业问题,统一标准整改。县委结合巡察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了村级“三资”清理、县直二级单位财务整治、意识形态等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

三是由表及里,抓好建章立制。巡察整改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被巡察单位坚持把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向问题多发领域、顽症痼疾地带用力。督导建立廉政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从而扎紧制度的口子,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将巡察责任追究与党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挂钩, 把巡察成果作为单位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避免整改落实“内部循环”, 确保巡察成果的转化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