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制度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探索建立市县巡察制度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战略举措。巡察机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直接抓手,应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开展巡察,发挥利剑作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笔者通过近期对巡察工作的调研与思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深入探索,为高质量巡察提供宝贵经验
2015年,团风县作为全省巡察工作试点县之一,从零开始不断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团风经验,县级巡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团风样本”得到了中央巡视办、省委、市委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五届团风县委按照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精神,持续巩固经验成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巡察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从试点探索到巩固规范的大跨越。团风县委先后组织开展了十轮巡察,完成对10个乡镇、68家县直单位的全覆盖巡察,发现问题1131个,追责问责181人次,追缴违法违纪资金12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彰显。
做好巡察工作,最关键的是需要各级领导重视。巡察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关键在于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团风县委始终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系统研究、全面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书记亲自审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并提出具体完善意见;及时听取巡察汇报,严肃巡察问题反馈,问题反馈一律点人点事;做实巡察问题整改,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问题整改成效进行联合评价,确保巡察工作导向强、过程严、成效好,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做好巡察工作,最紧迫的是迅速提高队伍素质。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干部自身素质要求都很高。2019年县委在全县人员编制十分紧张情况下,将巡察办人员编制数增加至9人,同时设立2个县委巡察组,后增加至4个,2021年结合县乡换届,选配了4名专职组长,进一步充实了巡察干部力量,同时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由县纪委常委兼任巡察办主任。五年来,先后抽调巡察干部217人次,推荐参加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35人次,参加上级和本级巡察业务培训17场330余人次,锻炼和培养了一批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
做好巡察工作,最根本的是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巡察是党内监督将巡视向基层的延伸,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开展巡察就是为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聚焦政治使命、担当作为、纪律作风,将巡察利剑直指基层,严查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查找,为高质量巡察扫除问题障碍
近年来,我县巡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市、县委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通过深入分析,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
一是政治巡察深度不够。部分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内涵理解不深不透,定位不准,对政治巡察与业务检查、党务检查的界限模糊,发现问题过多注重被巡察单位具体的业务工作,而不是用全局的眼光看问题,没有抓准政治巡察的特点和重点,未能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发现问题,不善于通过思考对巡察对象做出判断,不注重原因分析,存在就事论事现象,政治体检功能发挥不充分。少数巡察干部受“人情社会”影响,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较真、不敢碰硬、不敢得罪人,放不开手脚。
二是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专业型巡察干部难以配齐,存在“单位不愿放、个人不愿来”等情况,参加巡察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分工协作不充分,巡察人才库作用发挥不明显,巡察组“老人”“新人”结构不优,年龄梯队层次不明显,纪检、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保密等专业干部难以配齐,监督合力不能充分最大化。从工作实际来看,巡察组内部还存在组内分工不明确,各专项小组融合协调不充分等问题。
三是巡察干部能力水平不足。巡察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探索创新的本领不强,运用巡察方式方法不够灵活,综合运用各种巡察手段不够熟练,巡察方式方法简单,发现问题的途径不多,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存在“个别谈话多、走访暗访少,测评测试多、实地查看少,查阅面上资料多、深入挖掘线索少”的情况。巡察干部在巡察中还存在发现问题方法运用不当、提炼问题能力不强、说外行话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巡察的质效。
这些问题是高质量巡察的“拦路虎”,必须快速铲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和规范。
三、深入谋划,为高质量巡察明确思路方向
“国之大者”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就是使我们国家更强大,让人民过得更幸福,巡察工作必须围绕“国之大者”做文章、抓落实,充分发挥其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具体要在“四性”上下功夫。
一是把准巡察方向,在突出政治性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巡视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几年巡察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只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把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才能实现巡察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两个维护”,做到“两个确立”,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做到县委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巡察监督跟进到哪里,确保县委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地落实。
二是明确巡察思路,在坚持系统性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强化系统观念,发挥巡察机构的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巩固完善纪巡联动、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以巡察贯通各类监督、带动各类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巡察知晓率,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有序推进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明确全覆盖实现路径,探索分板块、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打好“组合拳”。深化全覆盖质量,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坚决防止巡察表面化、形式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
三是创新巡察方法,在增强针对性上下功夫。借鉴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巡察各类议事规则、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探索建立巡察成效评价机制,采取数据比对分析、问卷测评调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分管领导征求意见等方法,利用媒体网络等手段,全面收集被巡察单位舆情信息,借势借力发现问题。通过实地检查、明察暗访、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强化调查研究,把握问题本质,画准政治肖像,精准反映问题。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在基层开展“政治体检”,破解基层“地方小、人头熟、监督难”的问题。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巡察信息共享,以信息技术应用有效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
四是提高巡察质效,在树立权威性上下功夫。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巡察理念,聚焦主要矛盾,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腐败、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厚植党领导和执政的基层基础。着眼整治群众身边问题,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紧盯民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全面推进村级巡察,根据村(社区)清廉指数,聚焦矛盾纠纷突出、基层“微腐败”等问题,探索“常规巡察一批、延伸巡察一批、专项巡察一批”的覆盖路径,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迅速移交办理,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确保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件件有着落,以强有力的震慑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