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市纪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
据悉,元旦、春节期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组建多个专项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全市各地宾馆、酒店、食堂、景区、车站等重点场所,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借助公安机关“天眼”视频监控平台和税务部门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精准发现问题,重点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规购买年货节礼、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五个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从2017年12月29日持续到2018年2月28日,由市纪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配合,坚持市区一体、市县乡三级纪委同步推进、联动开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及时交办,并按照相关程序从严处置到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被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专项检查期间,市纪委组建督导专班,对各地各单位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按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或者监督检查走形式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