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通报
春节临近,每逢节点,都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为严防“节日病”的发生,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遵规守纪,现将近期查处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案件通报如下:
1.2013年至2014年,浠水县政协副主席徐建国,违规公款报销礼品礼金、吃喝以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支出费用163265.6元。2015年12月30日,黄冈市纪委给予徐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4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黄冈市黄州区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贾雪涛,用公款送礼共计3500元,另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9月8日,黄州区纪委、区监察局分别给予贾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按程序予以免职。
3.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英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肖宇,直接经手或以分管财务工作身份同意以虚开发票、虚列职工工资形式套取资金51960元,用于处理该单位送礼和其他违规支出等。2015年8月25日,英山县纪委给予肖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2年至2013年,红安县农业局土肥站用公款4050元购买土特产送礼,公款报销6320元烟酒费用。2015年8月19日,红安县纪委给予该站原站长祁大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1年和2012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期间,黄梅县第三人民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商学兵,违规收受个体建筑老板所送6条香烟折价3600元,且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5年5月25日,黄梅县纪委给予商学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2007年7月至2014年9月,浠水县滨江原种场党委书记、场长潘自华(副科级),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烟酒折价500元,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1532元。2015年6月1日,浠水县纪委给予潘自华党内警告处分。
7.2015年8月,罗田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锦波在其孩子升学后,收受该县财政系统5名干部职工所送的礼金共计2300元,且对其分管下属违规收受升学礼金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8月31日,罗田县纪委给予肖锦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黄梅县蔡山镇东保村违规报销公款送礼开支2300元。2015年12月14日,蔡山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双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上述问题作出严肃处理,体现了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惩处违纪行为的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严格廉洁自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败坏党风、政风和民风,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背道而驰,为党纪所不容。无数典型案例说明,腐败堕落往往是从收受礼品礼金等不廉洁行为开始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其中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在春节等重要年节期间,更要保持头脑清醒,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二、要加强教育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结合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采取有力措施防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要坚持从严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年节假期,用铁的纪律整治顶风违纪行为,做到言出纪随、寸步不让。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无处遁形。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力量深挖以微信红包、电子礼券等花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节日腐败”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中共黄冈市纪委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