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采取有效举措,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早部署,制定一份方案。市纪委着眼早部署早安排,着力抓好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制订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巡查工作方案》,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巡查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明确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巡查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勤提醒,发送一条短信。节前,市纪委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1000多条,提醒领导干部要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规定,做到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各县市区纪委也比照开展短信提醒工作。
划红线,下发一份通知。12月28日,市纪委印发《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十个严禁”的通知》。重申了节日期间“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强震慑,通报一批案件。坚持狠抓节点通报曝光,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着力营造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元旦节前,市纪委通报了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给予24人党纪政纪处分,节后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并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各县市区纪委在节日前后,也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件。
抓监督,开展一次巡查。充分整合监督力量,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巡查工作。市县两级纪委会同财政、审计、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等主责单位,组建作风建设巡查工作专班,重点就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大操大办、带彩娱乐等“四风”问题,对主要收费站、火车站、汽车站、超市、商场、酒店、小区、宾馆及城区和乡镇街道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覆盖式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全市节日期间风清气正。